河北省中医药研究院
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中医药科研及临床。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岗位条件表、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我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4月11日通过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及我院网(www.hbszyy.org)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资格审查等要求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资格审查人员:王丽丽,职务:人事科长,手机号码:13102823869。苏丽霞,手机号码:15512111998。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20日。
3.联系方式:单位办公室电话:0311—85363968 0311--85363986。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我院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6.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7.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我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该岗位应知应会内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专业内容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6月。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7月在我院网站( www.hbszyy.org )发布,并在我院内张贴。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我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委托相关专家命题。考点选择、考场安全、监考巡考由我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结束后,委托相关专家判卷,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采取措施确保命题、判卷质量和试题安全保密。(因以上情况需严格保密,可在组织实施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形成文字《方案》,保密存放备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4年7月。地点:单位五楼会议室。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我院张贴和(www.hbszyy.org)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我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我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委托相关专家命题。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抽调具有面试评委资格的有关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考务安排:因以上情况需严格保密,可在组织实施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面试方案》,保密存放备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接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院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单位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等材料报院领导。经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及我院网站(www.hbszyy.org)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工作由我院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我院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组织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核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对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审核招聘结果。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成立由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裴林
副组长:曹东义、石艺杰
成 员:杨东安、王丽丽、孙国强、张建涛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石艺杰
副主任:王丽丽
成 员:孙国强、苏丽霞、赵艳红。
(三)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
组 长:杨东安
成 员:张建涛
七、有关要求
我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聘工作中,做到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及《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八、其它事项
关于面试环节的具体组织工作,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面试方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实施。其它未尽事宜,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本方案由我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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