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下半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开始的通知

作者:河北省中…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10 17:11:07


关于2014年下半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开始的通知
(人事档案在搜才存放的人员)
 


     2014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在2014年11月10日 —2014年12月5日将申报材料报至我处。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和对象
(一)人事档案在我单位存放;
(二)属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
(三)所学专业与现从事岗位专业一致;
(四)符合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规定学历,见习期满,由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全面考核认为合格者,按下列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本专业的“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
已实行考试的系列(或专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条件,符合考试规定条件的,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的材料
(一)档案编号;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加盖相应公章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要求正反面打印,按标准表样左侧装订(粘合生成)。(见附件一,根据各专业选择相应呈报表);
(四)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书等);
(五)《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二);
(六)近期一寸彩照3张,小二寸彩照1张。
(七)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八)代理服务费100元
三、注意事项
初聘政策适用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见习期满初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河北搜才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档案部
                                   201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