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科院字﹝2016﹞15号
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关于开展2016年“优质服务月”活动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服务品牌,经研究确定,2016年开展创建“优质服务月”活动,动员全院上下,以创新服务、创新管理为主线,深入开展一系列活动,实现医院服务质量新突破。
一、活动目标
以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考核奖惩活动,使全院职工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升医患沟通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医疗制度,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二、组织领导及分工内容
督导组(监督奖惩落实)
组 长:裴 林副组长:石艺杰
成 员:王丽丽 刘京芳
投诉组(接受一切投诉)
成 员:马建辉 苏丽霞
执行核算组(负责奖惩核算并落实)
评议组(接受扣罚职工异议,并上会讨论,实行无记名投票决定制度。其中,相关科室实行回避制度。)
组 长:曹东义
副组长:陈 虎
成 员:张金虎 张卿苗 李立新 高 贤 段绪红 常 红
王绛辉 马学伟 任江华 赵艳红 阎向东 宋 蓓
齐建兴 要丽英 张培红 段毅凤
(每次评议时随机抽取成员3名)
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内容
结合我院的实际,本次活动主要是为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各窗口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
(二)加强医患沟通,规范诊疗行为,力争做到服务到位,患者满意;
(三)行政科室、职能科室与临床科室协调工作,共谋单位可持续发展。
五、考核对象科学院全体职工。
(一)准备阶段(11月1日—15日)
1、组建领导小组,统一思想;
2、制定“优质服务月”考核奖惩方案,及时印发全院;
3、聘请医院行业作风建设特邀监督员5名。
(二)实施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1日)
对在优质服务月活动中表现差或受到患者投诉的科室及个人施行奖惩落实,并通报全院。
附件:2016年“优质服务月”考核奖惩方案
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