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我院2017年度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聘用条件参照冀中医人【2016】1号文“关于印发《河北中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现就组织领导与聘用程序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院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
主 任:裴 林
副主任:曹东义、石艺杰
委 员:王丽丽、孙国强、刘京芳、陈 虎、
张卿苗、张建涛、齐建兴
聘用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聘用程序
1、个人申报:应聘人员应对照文件所述条件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17年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个人申报表》,申报表中填写的业绩和成果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我院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向聘用工作委员会进行推荐。
3、确立拟聘人选:我院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根据岗位比例控制,确定名额。结合专家评审结果提出聘用意见。
4、公示:在我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公示期:5天。
5、聘用:拟聘人选经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我院聘用。
三、个人申报时间
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3日下午6:00止。
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