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中医【2016】1号文件及冀人社发【2015】57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将完全按照上级文件执行,特强调如下注意事项:
1、申报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按《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需到中医学院将申报材料进行基本条件认定。
2、破格申报条件按中医学院文件执行。
3、不属破格申报者注意事项如下:
①根据文件要求此次申报论文、论著、课题、成果、获奖情况,均为2009年7月至2017年6月15日期间的业绩。论文必须以我单位职工身份发表。
②不可以越等级申报上一级聘用岗位。
③未取得上一级职称证书,不可以申报上一级岗位。
④未取得本专业执业资格,不可以申报上一级岗位。
⑤任现岗位聘任不满3年,不可以申报上一级岗位。
⑥本次聘任中未在岗人员暂不申报上一级岗位(59岁及以上人员除外)。
4、所有申报材料以职称晋升相关要求为准。由科教处、人事处认定并量化打分。
5、量化打分按申报岗位进行排序,并在我院内网公示。
6、岗位聘任专家以量化打分为依据进行投票推荐,如岗位数少于申报数,按排序末位人员进行投票推荐。
7、其它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2017年6月23日
附件1:2017年专业岗位聘任量化打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