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中共河北中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27 16:59:4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确保广大教职工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根据《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精神,特提出要求以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九大对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出新的安排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新要求。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对于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具有开局起步的重要示范意义。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管,明确纪律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切实把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落实,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二、重申纪律红线

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贺卡、烟花爆竹和其他节日物品;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坚决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单位食堂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通过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种”。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围绕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要把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对照10种表现形式,着重发现在忠诚担当、调查研究、服务群众、项目建设、会议文件、决策部署、总结工作、履职尽责、反映情况、作风纪律等10个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守纪律红线,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节礼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三、务求工作实效

各基层党组织对反映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问题线索以及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校纪委。学校纪委紧盯2018年元旦、春节节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节前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节后及时交办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畅通举报渠道,全面发现问题线索,加强信息录入,严格按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及时、全面、准确的录入问题查处情况。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四风”舆情,及时报告舆情及处置情况。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对落实责任不到位,能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照“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要求,严肃追责,切实增强执纪监督问责的时效性和震慑力。

投诉举报电话:13831188922

 

 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纪检监察室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