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河北中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双节”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9/19 9:19:5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201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好中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监察厅、教育厅纪检组的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重申有关纪律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坚决做到“十严禁十不准”
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查纠十个方面问题,即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日礼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到驻外地机构、相邻地区和农家乐等违规就餐;违规购车、换车、借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广大教师要坚决做到“八严禁”
广大教师要坚持立德树人,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自觉抵制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形成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一是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请。三是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或支付应由教师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任何费用。五是严禁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通过电子支付手段赠送的红包礼金。七是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及家长以电子形式支付的手机话费。八是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要把抓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落实落地,要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同时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加压,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要结合近期开展深入整治“四风”问题,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纪检监察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学校纪委开展明察暗访,畅通举报渠道,坚持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要坚持“一案三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对典型问题,尤其是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促进校风、教风、学风、行风进一步提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建设美丽和谐的校园环境提供坚强作风、纪律保证。
举报电话:0311-89926053;0311-85363987
 
中共河北中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