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3号)精神,为满足科研及临床耗材、小型器械需求,规范进货渠道,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经院党总支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对科学院、附属医院所需的医疗耗材及小型医疗器械公开招标,诚邀各企业参与。
一、项目类别:科研及临床所需耗材、万元以下(属非政采)医疗器械。
二、招标人: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及其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
三、交货地点:药学部
四、合同周期:两年
五、对投标人的要求:
1、经营企业应资质齐全,具有独立法人,并具有符合科研及临床要求的相关《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2、应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以2018年度1至12月份的纳税报表为准);
3、企业经营品种较齐全;
4、企业所经营提供的品种,均需购自正规厂家,资质齐全,能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提供随货同行单与相关材料。
六、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8时至2019年7月23日17时
报名地点:西药房
七、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副本、《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红色公章并密封。
八、评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国强 连超
电 话:0311-85363991;监督电话:0311-85363987。
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