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7/29 14:26:20


 

为规范我院采购工作,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我院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一、比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比选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

2.比选采购人(全称):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项目中标人向比选中标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4.采购代理服务内容:

4.1 比选中标人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比选中标人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拟投入本项目采购人员至少5人

5.代理服务内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工作。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审核通过的招标的机构。

3.近三年在招标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项目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供材料

1.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505室

3.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登记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8月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比选开始时间:2019年8月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比选地点: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南五楼528会议室

所有参加比选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官网

联 系 人:孙国强

    联系电话:0311—85363991  1373107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