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4/12 15:08: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入围项目;

(2)入围家数:3家;

(3)交货地点: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5)供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内完成供货;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2.2招标范围: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入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如代理商参与,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医疗器械);如制造商参与,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医疗器械);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企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新版带二维码的可提供复印件)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2)如代理商参与,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医疗器械);如制造商参与,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医疗器械);(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4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企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209号

联系人:连女士

  话:0311-85363967

 

采购代理机构:中企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裕华区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A座11层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311-87055549、1537303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