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和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树立医院作为窗口单位的良好社会形象,推进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现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以病人为中心,主动热情提供优质服务。实行首问、首诊负责制,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耐心解答患者提问,杜绝服务忌语和态度冷淡生硬。
二、对病人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立足于解除病人病痛,尽力减轻病人负担。不参与欺诈骗保, 不牟利转介患者。
三、实行医疗项目、常用药品的收费价格明示,不实施过度诊疗,不接受商业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四、廉洁行医,不接受病人的“红包”、 宴请及商家的药品回扣,对违反者一经查实,依法、 依纪严肃处理。
五、严格遵守医护技术操作规程,急诊抢救及时到位,检查、检验结果及时报告,病人挂号、收费窗口排队等候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六、继续实行“24小时应诊”、简易门诊等便民措施,提高首诊服务质量。
七、门诊楼设有意见箱,免费提供开水。
八、健全药品质量检查、监控机制, 把好药品进货关,为患者提供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中、西药品。
九、医院各种标识齐全、美观,服务设施良好,医院管理有序,就医环境整洁、安静、温馨。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监督电话:8536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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